华马蜂连滚带爬的窜回狗头山,当他看到大门紧闭的时候,心中就隐隐的觉得不好,用力的拿拳头砸着厚重的大门却无人给他开门。
“花娘,花娘,花娘开门啊,快啊,吐蕃人追上来了!”华马蜂一边看着紧追不舍的吐蕃人,一面哀求花娘开门。
高墙上探出来一颗美丽的脑袋,瞅着大门前发急的华马蜂说:“您的武艺盖世无双,区区几个吐蕃人算得了什么,妾身就站在高墙上为郎君击鼓助威。愿我郎君得胜归来,妾身扫榻以待,呀,吐蕃人上来了,妾身给您一把刀。”
说完话,一把明晃晃的钢刀就被花娘从高墙上扔了下来,同时被扔下来的还有一副袖箭,这是华马蜂的备用袖箭,他的威名有一半就是靠袖箭和花背弩赚来的。
“花娘,我对你一片痴心,你怎能如此对我?”华马蜂沉痛地看着高墙上的花娘,一张俊脸全是悲愤之色。
“郎君还是不要说了,您之所以一个人赶回来,不外乎要拿妾身还有狗头山上的钱粮当见面礼,投降吐蕃人,这可不行,您是英雄,就该有英雄的死法,千万莫要让妾身失望才是啊。”花娘说着话,眼泪就扑簌簌的滚落下来,真是我见犹怜。
“骡子,擒住这个贱婢!”华马蜂的脸色顿时就变了,高声下令。
“郎君,骡子帮不了您啦,他刚刚见您深陷危局,想奋不顾身的去救您,结果不小心喝了一杯酒被毒死了,其余的下人也被妾身遣散,要他们各自逃命去了,现在大宅里只有妾身一人。你们还是拿起刀子作战吧,妾身看见那些吐蕃人好像不留降俘,且看妾身助您一臂之力。”
花娘眼看着吐蕃人再一次踏上了这条山路,抱着一把刀子,用力的砍断了一根山藤,华马蜂怪叫一声贴着地滚进了大门下面,只听得一阵巨响,山路上尘土飞扬,高墙上落下来了无数的巨石,跳跃着在山路上滚动,刚刚走到山路中间的吐蕃人忘命的往回跑,很快就被巨石追上砸成肉泥,有些为了躲避巨石不小心跌进了旁边的万丈深渊,拉出悠长的惨叫声之后就悄然无声。
眼看着刚刚上去的五十个吐蕃人消失的无影无踪,雄鹰王的嘴角沁出一缕鲜血,怒吼一声亲自带着二十个亲卫踩着遍地的碎肉和滑腻的内脏迅猛的冲向了山道,他不相信这条山路上还能有什么样的埋伏。
华马蜂颤抖着双膝跪地,大声的用吐蕃话叫喊着:“大王饶命,大王饶命,我把元山献给您,还有绝色美人,只求您绕我一命。”
雄鹰王厌恶的朝华马蜂吐了一口唾沫,他现在对所有的宋人充满了厌恶尤其是长得好看的宋人,乱刀之下,华马蜂倒在了地上,吐着鲜血的嘴里依然含糊的大叫着“饶命。”
长松了一口气的雄鹰王来不及高兴,就准备让吐蕃人搭起人梯爬上高墙,却发现整个堡垒里黑烟四起,继而赤红色的火焰就冲天而起,那个女人竟然敢将整个堡垒付之一炬!
一口血喷了出来,雄鹰王嘶哑地怒吼着:“杀光,杀光这些宋人……”
整个元山除了吐蕃人没有活人了,雄鹰王就在淅淅沥沥的小雨里坐在石头上看了一整天的火焰,直到火焰熄灭才离开狗头山回到了老爷岭。
战争的目的没有达到,想要的东西被那个女人做了陪葬,六百八十名吐蕃勇士,如今还不足五百,身上没有伤的连四百人都不到,这一次出征,损失太大了。
第四十二章 美人和公鸡
黄又廷跪倒在泥水里恐惧的几乎要昏厥过去,雄鹰王两只血红的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他,信使带来的消息击溃了雄鹰王最后的一点骄傲,天湖毁了,莫达得逞了。
雄鹰王准备吃完饭就回去,早一点,晚一点并不要紧,天湖已经毁了,三天多的时间足够莫达劫掠的了,族里的孩子和女人在自己回去之后一定不会在了,人口从来都是每一个势力积极争抢的对象,叛乱之初,大家以杀人为最高的荣耀,战乱后期,大家奇怪的发现没人帮自己牧羊了,然后就开始抢劫人口了,孩子和女人在高原上比金子还要珍贵。
大锅的水开了,肉煮熟了,锅里煮的就是黄又廷,所以他的早饭也只能是黄又廷……
笑林老道唏嘘不已,给云峥讲述了元山上发生的所有事情,对那个单薄的女子钦佩的无以复加,想要救援,却无处下手,火焰太大了,大到人不能靠近的地步,雄鹰王后撤到老爷岭的时候他曾经冒险去火场查看,进了堡垒以后才发现,那里已经彻底的烧成了瓦砾堆。
“所以您打算去为那个叫做花娘的女子复仇?太危险了!”
笑林呵呵一笑道:“一个忠烈的女子死了,那么就该有人为她送葬才是,老道不才,愿意做这样的一个人,否则英灵合不上眼睛啊,老道就算是战死了,也能陪着那个烈女走一段阴曹路,一个女子单独走太凄凉了些,所以雄鹰王该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