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每天光坚持用德文就很吃力了。”明妃一脸为难,“再让我用英文……我还是先搞清楚这些基础的东西好了。”
“先搞清楚也有好处,反正等德文能够熟练运用之后,学英语也快,毕竟都是字母语言有一定的共同性。”林有德如此说道。
“其实我觉得,英语和德语还算好。”明妃继续说,“数学才是最难的。”
“但是数学是将来你要从事各种工作都必须用到的学问。”林有德一副语重心长的口气,“你要从事文科方面的工作,往往要用数学来进行统计,工科就更不用说了。”
“别信他。”伊莎贝拉对明妃笑了笑,“我数学就不太好,但也没怎么影响我做事情。”
“别信她才对,她因为不懂数学,把国家治理得糟糕透了,最后还把自己给坑进去了。”
“我治国糟糕我认了,我自己把自己坑进去我也认了,但这和我数学不好有什么关系?”伊莎贝拉听起来都无语了。
林有德哈哈大笑。
“开个玩笑嘛。”
听到林有德是开玩笑,明妃长舒一口气:“吓死我了,我还以为数学真的这么重要呢。”
“明妃。”林有德柔声呼唤自己的养女,“你现在知道自己将来想做什么嘛?”
林明妃歪头想了想,最终还是摇了摇头。
“没错,你不知道自己想做什么。正因为这样,你不知道自己将来需不需要数学的知识。所以你才要学习它,因为从现在开始的十年,是你学习东西的黄金时间,过了这段时间,你再想学习难度就会成倍的提高,到那时候你再后悔就来不及了。所以,与其将来发现自己真正想做的事情后却悲伤的意识到自己不具备做那事情的知识基础,不如现在努力学好每个学科。”
林有德这番话,并非他的亲身体验,而是他围观自己的同学的遭遇得出的结论。在林有德初中的时候,有个非常叛逆的家伙,那时候星际争霸刚好流行,于是那家伙竟然想着要做职业选手——当然最后还是没做成。在职业选手的梦想破碎之后,那家伙又想要当作家,当时学校规定每周每人都要写周记,然后那个家伙就在周记上写:人生应该是七彩的,而不是现在这样一派非黑即白的单调色彩——林有德只记得这么多了,反正是一篇让当时的林有德很受触动的散文。
当时班主任在班会上朗读了这篇周记,随后嘲笑那家伙说:“就你现在这成绩,要七彩也七彩不起来,全是红叉的颜色啊。”
几年后,考完大学的林有德参加同学聚会,却惊讶的看到那家伙在聚会的时候还不忘看公式,一问才知道他工作的工厂技术工工资高,他要升技术工就必须去考试。这会儿他正从初中课本开始,恶补数学——因为如果连初中数学的基础都没有,是不可能通过高级技术工考试的。
林有德当然没有跟明妃讲这些,估计讲了她也听不懂——就算能听懂也不会愿意去听。想当年林有德不也是这样么,直到自己经历过之前,年轻人都会把来自长辈的老生常谈给当成耳边风,不论男女在这点上似乎都差不多的样子。
不过,明妃还是个听话的孩子,虽然不知道她听进去了多少,但她马上就表示自己懂了,会努力把数学学好的。
又过了一段时间,在伊莎贝拉的毛衣终于打了一圈之后,墙角的座钟开始鸣响。
林明妃抬起头,看着林有德。
林有德笑了笑,挥挥手说:“好了,去玩吧。今天小璐应该没事做,你在院子里应该能找到她。”
明妃欢呼一声,小跑着离开了。
伊莎贝拉看了眼她留下的桌子,叹了口气,放下毛衣开始帮她收拾起来。那姿势动作,活脱脱的就是林明妃的母亲啊。
收拾的同时,伊莎贝拉问林有德:“现在小璐和明妃还能玩到一起去么?”
“能,怎么不能呢。小璐一直想要个妹妹,这会儿就把明妃当妹妹了。当然明妃自己没有自觉就是了。小璐很懂事,所以也不踢破这点,两人相处得可融洽了。你笑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