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抬起头来时,深深地看了周笛雨一眼,意味深长,周笛雨有点懵,这人什么意思?这么看着她做什么?她没有兴趣去搜罗原身的记忆,自然不知道,原身这么多年,在那破院里一直坚持着,为的就是能够嫁给自己心仪的郎君。
不过,此时,周笛雨也明白过来,大约事出有因,她细细一想,顿时眼睛瞪得大大的。她原以为原身很蠢,没想到,原身居然蠢到了极点,当初不肯跟着萧氏离开,竟然还有赵钦安的缘故。
原身知道赵钦安肯定与赵钦宸有皇位之争,她原以为自己留在周家,就能够得到周兴德的欢喜,将来多少能够帮赵钦安一把。
恋爱脑果然可怕!
就在赵钦安眼中流露出爱怜,不舍等奇怪的情绪的时候,周笛雨已是恼怒地别开脸,不自在地咳嗽了一声,“晋王殿下不必客气!”
很官方地说了一句,赵钦安直起腰来的动作略有停顿,差点没闪了腰。
一眼胜过千言万语!
周笛雨算是体会到了,但怎么让人如此尴尬呢?她的记忆中,虽然原身与晋王殿下并没有任何实质性的交集,至少在所有的记忆中,原身看到晋王的次数屈指可数,而且每一次都是远远地对视,连近距离的接触都没有,但那份相思的甜蜜,见面时的怦然心动太真实了。
若非周笛雨心志很强,几乎要被记忆中的感觉带偏。
周笛雨放在膝盖上的手突然就被人握住了,握她的手骨节分明,手指修长,虎口和指腹上有厚厚的茧,带给人一股无法言喻的安全感。
周笛雨顺着手看过去,对上了赵钦宸的侧脸,线条冷硬又足够俊美,优美的弧线下,是凸起的喉结,呼之欲出的性感。
周笛雨垂下眼,不知道赵钦宸突然的举动是为什么?她并没有收回手,相反,赵钦宸此举令她无比心安。
实在是,方才,记忆给她的冲击太大了。
原来,喜欢一个人竟然是这样的。万年单身狗周笛雨自认目前无法驾驭这种感觉。所以,还是远离比较好。
周兴德万般不情愿地领着黄氏和庶出子女们过来给周笛雨二人请安,黄氏的表情恨不得一口吞了周笛雨,她做梦都没有想到,自己居然还有一日要给这个小贱人请安,想过去五年,周笛雨在她手底讨生活,没少受磋磨,那种优越感一下子就荡然无存了。
反而,还多了一份羞辱。
“秦王殿下,不满殿下说,当日殿下和晋王殿下大婚之日,嫁妆不小心抬错了。原本这就是我周家的事,今日妾身想趁着这个机会,面对面地和秦王妃谈一下嫁妆的事,希望殿下能够体谅。”
“如何体谅?”赵钦宸挑眉朝赵钦安看去,他很清楚自己这个弟弟,一向都喜欢染指他所有的东西,从小时候的一件袍服,到稍大些他看中的兵器,再到封爵。
当年礼部为他拟定的封号本是“晋”,结果赵钦安说他也喜欢这个“晋”字,让皇帝留给他,赵钦宸才领了“秦王”的封号。
“二弟,莫非当日,礼部的人按照你的钧令,把原本送往秦王府的嫁妆抬到了晋王府,以至于把嫁妆抬错了?”
第30章
赵钦安望向周笛雨,见她不怀好意地看过来,也不知她心里在想些什么,但不论如何,嫁妆一事,即便价值不菲,也一分都不会是他的,他也不屑于去霸占一个女子的嫁妆,笑了一下,“皇兄,这件事,臣弟不知!”
赵钦宸似笑非笑,“既是皇弟都不计较,周大人,都是你的女儿,就算嫁妆抬错了,又有什么关系?莫非,给本王王妃准备的嫁妆,与给晋王妃准备的有天壤之别?”
黄氏忙要说话,周兴德已是冷汗淋漓,忙道,“并没有!”
秦王的威严之盛,周兴德今日才算体会得到。他杀人的眼神如同凶狼一样,令周兴德想起曾经从宫里传出来的消息,五岁的赵钦宸徒手撕了皇后送给他的一条狗,八岁的赵钦宸将一个丫鬟按在冬日里冰冷的湖水中,眼睁睁地看着她咽气,十二岁的赵钦宸一箭射死了他的教习师傅,十四岁的赵钦宸玷污了他父皇的一个美人,直到十五岁,他去了边疆。
宫里发生的这些事,都极为机密,知道的人并不多。因是元后留下来的独苗,昭武帝当年何等宠元后,爱屋及乌,对赵钦宸也是百般宠溺,即便朝中有人知晓这些事,也不敢在外面谈论。
五年,这位得天独厚的大皇子立下了不少军功,若遭他忌恨,他甚至现在就可以对他拔剑相向。
以秦王殿下的武力值,周兴德发现,哪怕是他引以为荣的女儿和晋王联手,也无法阻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