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发现阳台上并没有足够大的空间放贝儿的豪华别墅和猫爬架,何况闻路明还养了很多需要晒太阳的绿植。客厅倒是够大,但加上这些东西难免又显得凌乱。
最后闻路明提出把书房改造一下,我想想他那一柜子的书和价值不明的仪器,否决了这个提议。
“其实我的卧室最合适。”我说,“卧室又大又安全。”
“它可能会吵你睡觉。”闻路明说。
“那怎么办……”我沉思片刻,“只有两间卧室,难道你和我住一间,猫自己住一间吗?”
说完我才发觉这也不太合适,我把闻路明挤到客房就算了,现在猫来了,闻路明连客房也没得睡,这也太欺负人了。
“不行不行,”我摆摆手,“让我再想……”
“我觉得可以。”闻路明打断我。
我看向他:“嗯?”
“你不介意的话。”他补充说。
房子是闻路明的,床也是闻路明的,我没有立场说介意。况且又不是没一起睡过。
但是……
“闻老师,”我总觉得事情发展到了奇怪的方向,想了想问:“咱俩这算同居么?”
一般有点眼力见儿的这会儿该考虑自己麻溜搬走了,但我在闻路明家住得安逸,不仅没想搬走,还认真思考起同居的可行性。
“可以算也可以不算。”闻路明回答了我一句废话。
我立马找到台阶下:“那就不算。算拼床。”
闻路明表情变得复杂,沉默了两秒钟后点点头说:“嗯,拼床。”
决定好之后,闻路明叫来搬家公司搬空了客房,然后我们两个开始组装大别墅和猫爬架。
像闻路明这种学习能力比较强的人做什么都上手很快,只看了几眼说明书就干得有模有样。我就不一样了,我长这么大几乎没碰过锤子扳手螺丝刀,连它们谁是谁也分不清,闻路明叫我递工具,我要对着图片辨认半天才挑得出来。
“不是这把。”闻路明站在梯子上,用下巴点了点地上某处,“我要那把十字螺丝刀,这把是一字的。”